這個月有8個重要的更新,不多說,就花3分鐘來看看這次的更新說明吧!
1.FB行動廣告聯播網數據計算方式調整

是回過頭問問自己想要的是「便宜流量,還是高品質流量」的時候了。
為了排除誤點的數據、確保FB廣告的成效品值,之後若用戶點擊行動廣告聯播網(Audience Network)上的廣告,但在到達頁面停留時間少於2秒,則該點擊將不會計入廣告成果。這個調整不會影響廣告的收費方式,也會讓行動廣告聯播網帶來的流量品質更好,但相對的,過去擁有的超便宜CPC和超高CTR就會走入歷史。

消息來源 : http://r.ad-hub.net/juIl4
2.新增兩個數據欄位 : Gross impressions和Auto-refresh impressions
Facebook將在廣告報表中多提供兩個數據欄位,強化數據的透明—-Gross impressions和Auto-refresh impressions,以下分別說明 :
(1) Gross impressions 包含所有曝光數據,包含Facebook會對廣告主收費的曝光與不收費的曝光數據。不收費的曝光數據包含短時間內對同一個用戶的重複曝光、可偵測到的詐騙曝光等。
(2) Auto-refresh impressions 跟右側欄的廣告有關。由於右側欄的廣告版位每隔一段時間會曝光不同的廣告,這個數據將會顯示你的右側欄廣告有多少的曝光來自瀏覽器的更新(browser refresh),讓你能了解更多右側欄廣告的曝光細節。
消息來源 : http://r.ad-hub.net/juIl4
3.部分廣告主將失去建議競價的功能一個月
由於越來越多人選擇使用自動競價(Auto bid)功能,為了測試是否仍需在手動競價中提供建議出價(Suggested bid),接下來Facebook會讓5%的廣告主會失去建議競價的功能一個月,再決定後續的規劃。
如果你是那5%的廣告主,發現建議競價消失了,也不要太緊張。你還是可以利用過去投放廣告的經驗值,手動設定廣告競價,Facebook的這個修改不會影響廣告的投遞。
消息來源 : Facebook內部消息
瞭解什麼是建議出價 : http://r.ad-hub.net/gMasR
4. 推出活動互動的自訂廣告受眾(Event Audience)

從7月底開始,有10%的廣告主可以根據曾與自己建立的活動互動過的用戶,建立自訂廣告受眾。這個功能預計於8/21全面開放。以下為此種受眾可選擇的細項 :
(1)曾經對粉絲專頁舉辦的活動按下「參加」的人
(2)曾經對粉絲專頁舉辦的活動按下「有興趣」的人
(3)曾經對粉絲專頁舉辦的活動按下「參加」或「有興趣」的人
消息來源 : Facebook內部消息
5. 推出房地產的動態廣告(Dynamic Ads for Real Estate)
從8/2開始,Facebook開放新的動態廣告類別 : 房地產的動態廣告。
過去若欲在Facebook上為大量的房地產物件宣傳,會需要花很多時間上刊不同物件的廣告。有了房地產的動態廣告後,廣告主可以批次上傳所有物件的的資料,並且利用廣告範本製作大量廣告貼文,再搭配動態的受眾鎖定技術,將個人化的廣告內容投放給擁有高度潛力的網友。
更多細節 : http://r.ad-hub.net/Vq9yT
6. Instagram Stories版位開放給更多行銷活動目標
Instagram Stories版位甫推出時,只開放支援觸及的行銷活動目標。不過在這次更新後,若選擇影片觀看、網站轉換或行動應用程式下載的行銷活動,也能選到Instagram Stories這個廣告版位。
了解Instagram Stories版位 : http://r.ad-hub.net/9gSVJ
7. 行動廣告聯播網版位中也有插播影片版位了
8/17開始,在行動廣告聯播網版位中也選的到插播影片版位了 ! 行動廣告聯播網版位中的插播影片包含pre-roll和mid-roll兩種,行銷活動目標需設定為「影片觀看次數」才能支援。其廣告素材規範與Facebook中的插播影片廣告一樣,需為5-15秒的有聲影片。雖然能支援Facebook上所有的影片尺寸,但官方建議使用尺寸比例為16:9 – 1:1 的影片。
消息來源 : Facebook內部消息
8. 品牌內容置入工具功能更新
Facebook上的品牌內容置入工具已經推出好一陣子了,為了使這個功能更符合品牌主與內容主( creators or publishers)的需求,這個月Facebook推出了一些更新 :
(1) 需事先同意

如上圖所示,品牌主現在可以到粉絲專頁的「設定」中,設定品牌合作貼文是否需要經過品牌主的核准才能發布。若選擇「要求同意(Require Approvals)」,則合作貼文都需要經過品牌主的審核才能發出。品牌主也可以在同一個頁面中預先授權內容主的粉絲專頁,減少作業流程。
(2) 下廣告更方便
過去品牌主若要針對品牌內容置入貼文下廣告,需先把貼文分享到自己的粉絲專頁上才能設定廣告,但現在Facebook拿掉這個限制,品牌主可以直接從自己的廣告帳號中選到該貼文,直接針對該貼文下廣告。需要注意的是,這則廣告貼文的作者會顯示為內容主的粉絲專頁,廣告主將顯示在「with」的後方。
(3) 顯示更多洞察
廣告主與內容主都可以看到該篇貼文的互動次數、觸及人數,如果貼文已加強推廣或屬於廣告性質,也會包含廣告花費及 CPM。
更多細節 : http://r.ad-hub.net/dpF1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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